■融媒體記者 許鈸鈸 為了完善城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居民居住品質,近日,泉州市住建局等五部門聯合出臺《關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于2025年7月9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30年7月8日止。 舊樓加裝電梯的審批流程已簡化 (資料配圖) 保持景觀和諧 成熟一梯增設一梯 意見明確,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應遵循“業主自愿、公開透明、充分協商,成熟一梯增設一梯”的原則。增設電梯應合理規劃,鼓勵采用可容納擔架的電梯,增設電梯整體外立面應保持與住宅小區景觀的和諧統一,最大程度保護原有綠化景觀,并盡量不影響小區相鄰業主的通行方便和確保通行安全。 適用范圍涵蓋泉州市行政區域內已取得房屋所有權或不動產權的城市既有住宅,但城市規劃五年內需拆遷改造的住宅不列入增設范圍。增設電梯用地原則上應在現住宅小區或現住宅用地范圍內。涉及文化遺產、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保護區范圍內的增設電梯項目,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執行。 可按梯號為單位表決 公積金公維金支持 增設電梯項目可按梯號為單位進行表決,需經本單元房屋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形成增設電梯表決書。 資金籌措方面,業主可結合所在自然樓層等因素,充分協商后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資,也可按規定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或按規定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有異議可申請調解 部分審批流程簡化 增設電梯的申報程序包括方案初審、公示見證、辦理規劃審查手續、施工圖設計、審查及施工監管等環節。在方案初審階段,需由縣級人民政府指定部門組織聯合現場踏勘,對增設電梯表決書及設計方案進行初審,共同確認項目實施的可行性,出具增設電梯井道《聯合踏勘意見表》,并提出下階段設計要求。 公示見證階段,建設方需在小區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間業主有異議的,可向住宅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書面提出調解請求。公示無異議或調解達成一致后,辦理規劃審查手續時,需提交包括公示材料、設計方案圖紙等相關資料。符合條件的,免予收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在老舊小區原有用地范圍內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同步增設電梯的,不涉及小區外相鄰權益的,可進一步簡化規劃審批流程。 施工圖設計完成后,需報送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在施工過程中,建設方應切實履行增設電梯工程質量安全首要責任,涉及水電氣等,相關部門應簡化審批手續并在本級審批權限內予以減免費用。增設電梯井道施工完成后,需組織設計、施工等單位共同進行質量竣工驗收,并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指定部門申請部門現場查驗。 明確產權歸屬 登記不增加公攤面積 電梯投入使用后,業主可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維護保養單位或專業公司等市場主體管理電梯,并與有資質的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簽訂日常維護保養合同。使用單位應按相關規定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確保電梯安全運行。 增設的電梯產權可歸同梯號業主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具體增加面積的分配以同梯號業主所簽的協議書為準。同梯號房屋所有權人明確共有方式后,可向不動產登記機構共同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相關手續。增設的電梯產權可記載在不動產登記簿附記上,不調整各業主的公攤部分面積,不再征收土地占用及建筑面積增加的各種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