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8月24日訊(本網記者 潘賢利 通訊員 王志超)近日,《豐澤區加快數字經濟園區集聚發展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出臺。《規定》明確了認定條件、認定程序、扶持政策等,其中扶持政策包含了財政扶持、發展扶持、項目扶持和人才扶持四大方面,旨在進一步加快數字經濟項目招商及產業高質、高效、集聚發展,培育一批數字經濟專業園區,打造數字經濟趕超發展的新引擎。 《規定》所稱的數字經濟產業園區,是指經豐澤區促進數字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的,以產業集聚為主要特征,以產業園區為主要載體,重點培育數字經濟產業,區域邊界清晰、管理科學規范、配套服務完善,集聚度達到一定水平的區域。 數字經濟產業園區的主導產業方向,包括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物聯網、5G、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動漫游戲、軟件及其服務業等信息技術產業,以及“互聯網+”等融合性產業。《規定》所稱的數字經濟企業,是指以上述業態為主要經營內容和范圍的企業。 對新入駐的數字經濟企業(不含豐澤轄區內遷移和文件印發前已入駐企業)按年度財政貢獻進行分檔獎勵:100萬元(含)至300萬元的,按區級財政貢獻的50%給予獎勵;300萬元(含)至500萬元的,按區級財政貢獻的60%給予獎勵;500萬元(含)至800萬元的,按區級財政貢獻的70%給予獎勵;800萬元(含)以上的,按區級財政貢獻的80%給予獎勵。 對原豐澤轄區內遷入和文件印發前已入駐的數字經濟企業,按其較上一年度財政貢獻的增量部分進行分檔獎勵:50萬元(含)至100萬元的,按區級財政貢獻的50%給予獎勵;100萬元(含)至300萬元的,按區級財政貢獻的60%給予獎勵;300萬元(含)至500萬元的,按區級財政貢獻的70%給予獎勵;500萬元(含)以上的,按區級財政貢獻的80%給予獎勵。 對新列入福建省數字經濟領域“獨角獸”、未來“獨角獸”、“瞪羚”創新企業名單的數字經濟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鼓勵企業積極申報福建省數字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扶持數字經濟龍頭企業、重點領域、重大項目加快發展。對項目新入選福建省人工智能“雙百工程”(百項深度應用場景、百項應用示范項目)的數字經濟企業予以每個項目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 鼓勵數字經濟企業引進并申報認定省、市人才項目,吸引國內外高校畢業生來豐就業,人才工作生活待遇及其他獎勵措施按照省、市、區相關人才政策執行。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優先享受區級人才政策關于子女就學等方面的待遇,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給予統籌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