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省內異地臨時身份證辦理僅需一個工作日。 胡楊 供圖 【臨時居民身份證辦事指南】 1.需提交材料 申請人本人(未滿16周歲的由監護人代為申請)攜帶《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或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證件之一,向省內任一公安派出所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 2.辦理程序及時限 派出所受理,半個工作日制發。 3.收費標準及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3〕2322號)規定,臨時居民身份證每證收取工本費10元。 【溫馨提示】 1.登記 發放證件時,應由領證人在《臨時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簽名、注明領證時間后,由戶籍窗口民警收回《臨時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2.收回 申請人領取新居民身份證時,應當上繳、歸還其臨時居民身份證至辦證的戶籍窗口。 3.不良信用記錄人員注意 對不起,辦不了!除了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對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偽造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的人員,公安機關均不予受理臨時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