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養老金會正常發放嗎?我們要不要出門去領?近日,豐澤區人社局作出解答,養老金會在每月15日(含15日)前足額發放到銀行賬戶中,2020年2月份的養老金已經于2月12日發放到位。 退休待遇不用急,疫情期間不停發; 錢到賬上手機查,存在銀行有利息; 過了疫情再去取,利人利己做貢獻! 豐澤區人社部門提醒廣大退休人員 當前正值抗擊新冠肺炎的關鍵階段,為了您和家人的身體健康,建議您盡量通過手機銀行APP、銀行微信公眾號等途徑查詢到賬信息。特殊時期,請盡量不外出、不聚集,避免集中到銀行。 如確需到銀行取用現金,建議您關注各銀行近期推出的服務措施及營業時間,盡量選擇到人流較少的銀行網點或銀行自助機辦理;同時出門在外科學預防不能忘,一定要記得要做好佩戴口罩、避免接觸、勤洗手等個人防護措施。 疫情防控期間,區人社局將堅決貫徹國家和省市區關于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決策部署,堅持做到“三個確保”(即確保待遇不延遲、確保權益不減損、確保服務不斷檔),為廣大參保企業和參保職工提供優質便捷的經辦服務,切實維護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全面筑牢社會保障安全網,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確保待遇不延遲 2020年2月份各類養老待遇和工傷保險待遇已分別于2月12日和2月13日提前發放到位,共為0.48萬名企業退休職工發放養老待遇1023.93萬元、為3.97萬名(次)城鎮居民和被征地人員發放養老待遇754.42萬元、為98名無力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和70名高齡老年職工支付生活保障金7.94萬元,為61名工傷職工及供養親屬支付工傷保險待遇143.18萬元。 確保權益不減損 對于已領取待遇人員,因疫情影響未能在疫情期間按期辦理資格認證的,在疫情結束前不暫停待遇的發放;在疫情期間,未能及時辦理新增退休人員申報或城鎮居民待遇領取申請的,經審核,養老金從達到退休年齡或待遇領取年齡的次月起支付并補發。因受疫情影響延期申報繳費,在此期間發生工傷的,疫情結束3個月內辦理全員補繳的,補繳后按規定享受有關工傷保險待遇。 確保服務不斷檔 為確保疫情期間社會保險服務不斷檔,1月31日和2月2日,豐澤人社先后發布了《同心防疫,共克時艱!豐澤區人社局發出關于共同做好疫情防控的倡議》和《豐澤區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關于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辦理業務的通知》,社會保險業務可以采取延后辦、網上辦、郵寄辦等“非接觸式”的方式進行辦理。廣大參保企業和參保人員可以運用福建12333公共服務平臺、閩政通APP、“福建社保”微信公眾號等途徑,“不出門”在線自助辦理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業務,最大程度降低人員流動聚集,阻斷疫情傳播。 |